處分快訊 2025/02/19
罰鍰 NT$ 300,000
「癌症篩檢健檢套餐」未報備 華人新零售遭公平會罰 30 萬元
公平會於 2025 年 2 月 19 日第 1739 次委員會議決議,認定華人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以「癌症篩檢健檢套餐」推行多層次傳銷但未依規定報備,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處以 30 萬元罰鍰。
受處分事業
華人新零售
處分字號
公處字(第 1739 次委員會議)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 300,000
案件摘要
依鳴新聞 2025 年 2 月 19 日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 1739 次委員會議決議,華人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因經營「癌症篩檢健檢套餐」推銷之多層次傳銷模式,未於開始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處以新臺幣 30 萬元罰鍰。
違規事實
經營模式
依公平會調查,華人新零售自 2023 年 6 月 起招募會員,營運模式具備明顯多層次傳銷特徵:
- **必須先購買並推銷「癌症篩檢健檢套餐」**才能加入體系
- 會員透過推薦他人加入取得獎金
- 多層級組織結構:上線可從下線業績取得獎金
獎金結構(依報導揭露)
- 推薦獎金:25%
- 推薦津貼
- 責任津貼
- 管理津貼
公平會認定:
「未依規定向公平會報備,即展開運作」
— 鳴新聞報導
相關法條
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
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檢具載明相關事項之文件、資料向主管機關報備。
依第 32 條:
違反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者,得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法條全文:全國法規資料庫《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性觀察
本案有三點產業意義:
- 「健康檢查套餐」也適用多層次傳銷管理。商品類型為服務(健檢)而非實體商品,但只要具備「多層級組織 + 多層級抽佣」結構,仍受《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範。
- 核心違規屬「程序性違反」:公平會並非認定該健檢套餐本身有問題,而是針對「未依法報備就開始經營」之程序瑕疵裁罰。完成報備後仍可繼續經營,但需確保所有商品、獎金制度皆已涵蓋於申報內容。
- 「健檢套餐 + 25% 推薦獎金」結構值得消費者留意。如該套餐之主要收入來源來自介紹他人購買而非真實健檢服務之合理市價,可能進一步觸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8 條「收入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來源」之規定。
給消費者的提醒
如您被邀請加入任何「邊買健康產品邊賺錢」類型的方案,建議:
- 查報備狀態:至公平會傳銷事業報備名單輸入該公司全名
- 獨立評估商品價值:撇開所有獎金,純粹從消費者角度,這個健檢套餐/保健品是否值這個價錢?
- 了解你的退費權: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20 條,30 天內可無條件解約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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