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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處分快訊
處分快訊 2025/07/15 罰鍰 NT$ 500,000

「39000 快電商」未報備 亞芙與火耀生物科技 2 家事業合計遭罰 100 萬元

公平會於 2025 年 7 月決議,亞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火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接續經營「39000 快電商手機打卡專案」具備多層次傳銷特徵,均未於實施前報備,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各處以 50 萬元罰鍰。

亞芙生物科技為什麼被公平會處分?罰多少?

亞芙生物科技2025/07/15遭公平交易委員會作成處分(處分字號 公處字 114 年度罰鍰 NT$ 500,000。公平會於 2025 年 7 月決議,亞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火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接續經營「39000 快電商手機打卡專案」具備多層次傳銷特徵,均未於實施前報備,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各處以 50 萬元罰鍰。

本頁僅就公平會公開處分書之事實作整理,不對該事業作其他評價;最新狀態與完整理由以官方處分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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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事業
亞芙生物科技
處分字號
公處字 114 年度
處分日期
2025/07/15
罰鍰金額
NT$ 500,000
本案件段落目錄(4 段)

案件摘要

聯合新聞網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於 2025 年 7 月決議,亞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火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接續經營「39000 快電商手機打卡專案」,均未於實施前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報備,各處以新臺幣 50 萬元罰鍰,合計 100 萬元

違規事實

「39000 快電商手機打卡專案」運作模式

參加人需支付 NT$ 39,000 作為首次購買,取得打卡點數。獎金結構包含:

  • 直推分享獎金(從直接推薦的下線取得)
  • 配置打卡獎金
  • 3 階分銷獎金(向下 3 階組織獎金)
  • 6 階回購獎金(向下 6 階回購獎金)

此設計具備多層級組織及多層級抽佣關係,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3 條對「多層次傳銷」之定義。

接續經營時間軸

  • 2024 年 1 月:亞芙生物科技開始對外招募
  • 2024 年 4 月 10 日:火耀生物科技接續經營該專案
  • 2025 年 7 月:公平會決議裁罰

兩家公司均未於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依法報備,公平會認定二者各自構成獨立違規。

相關法條

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3 條:

「多層次傳銷」指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加入,建立多層級組織以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之行銷方式。

依第 6 條第 1 項:

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檢具載明相關事項之文件、資料向主管機關報備。

依第 32 條:

違反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者,得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法條全文:全國法規資料庫《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性觀察

本案有兩點產業意義:

  1. 接續經營不能規避報備義務。當原經營公司被認定違法後,接手經營同一專案的新公司並不會「重新計時」,仍須自行報備,否則同樣構成違法。
  2. 「快電商」、「打卡專案」之命名包裝無法掩蓋多層次傳銷實質。公平會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3 條「多層級組織 + 多層級抽佣」之實質認定,與專案的行銷術語無關。

加入任何入會費較高(如 NT$ 39,000)、**強調「向下分潤」**性質的方案前,可至公平會傳銷事業報備名單查詢

  • 該事業是否已完成報備
  • 報備內容是否涵蓋你即將加入的「方案」名稱

如本頁有事實錯誤、過時或需補充,請寄信至 [email protected]

關於本案的常見問題

「39000 快電商手機打卡專案」是什麼?
本案中,參加人需支付 NT$ 39,000 作為首次購買,取得打卡點數。獎金結構包含:(1)直推分享獎金(從直接推薦之下線取得);(2)配置打卡獎金;(3)3 階分銷獎金(向下 3 階組織獎金);(4)6 階回購獎金(向下 6 階回購獎金)。此設計具備多層級組織及多層級抽佣關係,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3 條對「多層次傳銷」之定義。
「快電商」、「手機打卡」這些術語可以規避 MLM 法嗎?
不能。公平會採「實質認定」——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3 條,判斷標準是「組織結構 + 收益分配方式」,與專案的行銷術語、商品包裝無關。本案的「快電商」、「手機打卡」、「電商代理」、「批發系統」等命名包裝,無法改變其多層級抽佣的法律本質。任何符合「多層級組織 + 多層級分潤」之模式,均適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為什麼亞芙 + 火耀 2 家各罰 50 萬?
本案與[鳳英 + 杰雨案](/news/2025-06-fengying-jeyou/)結構相似——兩家公司接續經營同一專案。時間軸:(1)2024 年 1 月亞芙開始招募;(2)2024 年 4 月 10 日火耀接手;(3)2025 年 7 月公平會裁罰。「接手經營」並不會繼承前任公司的報備狀態,新公司仍須自行報備,否則同樣構成違法。公平會認定二者各自構成獨立違規,各處 50 萬元,合計 100 萬元
NT$ 39,000 入會費合理嗎?
關鍵不在「絕對金額」,而在「商品實際價值是否與入會費相符」。判斷指標:(1)商品零售市價估算——你拿到的商品在一般通路(蝦皮、PChome、實體店面)的售價合計多少?如遠低於 39,000,警訊明顯;(2)商品實際使用情境——商品本身是否有獨立的消費市場?或主要靠「拉新會員賣這個 package」流通?(3)退費機制——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20 條,加入 30 日內可無條件退費,未拆封商品可全額退回。

相關法規與指南

引用這則處分案

記者、研究者、消費者團體歡迎引用本頁整理的事實。本站採 CC BY 4.0 授權,僅需註明「直銷實錄」並附本頁連結

事實摘要(可直接貼用)
【亞芙生物科技】「39000 快電商」未報備 亞芙與火耀生物科技 2 家事業合計遭罰 100 萬元(罰鍰 NT$ 500,000)。案號:公處字 114 年度。資料整理:直銷實錄 https://mlmfact.com/news/2025-07-afu-huoyao/(原始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41/888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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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實錄. (2025). 「39000 快電商」未報備 亞芙與火耀生物科技 2 家事業合計遭罰 100 萬元. https://mlmfact.com/news/2025-07-afu-huoyao/
純網址
https://mlmfact.com/news/2025-07-afu-hu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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