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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快訊 2026/03/25 罰鍰 NT$ 200,000

美國媚麗世界 4 項獎金機制變更未報備 公平會罰 20 萬元

公平會於第 1791 次委員會議決議,美國媚麗世界有限公司於既有傳銷制度上新增 4 項獎金機制(推薦獎勵、紅利積分 3-5 倍、快速晉升獎勵、輔導對等 13.5%)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處以 20 萬元罰鍰。

受處分事業
美國媚麗世界
處分字號
公處字(第 1791 次委員會議)
處分日期
2026/03/25
罰鍰金額
NT$ 200,000
本案件段落目錄(6 段)

案件摘要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公平會於第 1791 次委員會議認定美國媚麗世界有限公司於既有傳銷制度上新增多項獎金機制,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以新臺幣 20 萬元罰鍰。

違規事實

依公平會調查,媚麗世界在既有制度上新增以下 4 項獎金機制

新增獎金性質
推薦獎勵介紹新傳銷商獎金
紅利積分 3-5 倍業績累積點數加成
快速晉升獎勵達標加速職階獎金
輔導對等 13.5%上線輔導對等比例獎金

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已報備之傳銷制度若有變更(含新增獎金項目),應於變更生效向公平會報備。媚麗世界未依規定預先報備即實施,構成違法。

公平會於決定書中強調:

「應於實施前向主管機關辦理報備。」
公平會新聞稿

相關法條

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

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文件、資料所載內容有變更,除特定情形外,應事先報備

依第 32 條:

違反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者,得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法條全文:全國法規資料庫《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性觀察

本案有兩點對讀者與直銷商有價值的啟示:

1. 「現有制度」不是擋箭牌

許多傳銷事業會誤以為「公司已經報備過了,新增獎金不需要再報備」。這是錯誤理解。依第 7 條,任何制度層面的變更——包括新增獎金、調整比例、變更計算方式——都需要事先重新報備。

2. 對直銷商的影響

當公司私下新增獎金機制但未報備,傳銷商面臨的風險:

  • 公司若於主管機關發現後被勒令暫停該機制,傳銷商可能領不到承諾的獎金
  • 若機制本身設計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其他條款(如收入主要來自介紹),可能涉及刑事吸金責任

直銷商如果發現自己所領的獎金項目不在公司向公平會的最新報備內容裡,可以拒絕參與該項計算方式,並可向公平會檢舉。

給消費者/傳銷商的查證工具

可至 公平會傳銷事業報備名單 以「美國媚麗世界有限公司」搜尋,查看:

  • 最新一次報備日期
  • 該次報備內含的獎金項目清單
  • 是否與你拿到的獎金說明書一致

不一致 = 公司可能尚未報備,請向公平會檢舉並要求公司提供最新報備證明。

相關閱讀

如本頁有事實錯誤、過時或需補充,請寄信至 [email protected]

關於本案的常見問題

公司已經報備過了,新增獎金為什麼還要報備?
這是普遍誤解。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已報備之傳銷制度若有任何變更,包含「新增獎金項目」、「調整既有獎金比例」、「變更計算方式」等,皆須事先重新報備。本案媚麗世界新增4 項獎金機制(推薦獎勵、紅利積分 3-5 倍、快速晉升獎勵、輔導對等 13.5%)但未事先報備,構成違規。「現有制度」不是擋箭牌——任何制度層面的變動都需要重新走報備程序。
既然只是「新增」獎金,為什麼也要罰錢?
「報備」是讓主管機關事先審查獎金結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機制。新增獎金可能:(1)變更收益分配比例,影響老下線權益;(2)可能違反第 18 條(如新增之獎金主要來自介紹他人加入);(3)可能讓商品市價失衡。本案處 20 萬元,屬於違反第 7 條第 1 項之常見處分區間(10 萬至 500 萬元)。
直銷商怎麼知道公司新增獎金有沒有報備?
公平會傳銷事業報備名單以公司全名搜尋,下載最新申報文件,對照「獎金說明書」與「公平會最新申報版本」不一致 = 公司可能尚未報備,請:(1)要求公司提供最新報備證明;(2)可拒絕參與該項計算方式;(3)可向公平會檢舉
公司違規會影響直銷商領獎金嗎?
可能。風險:(1)公司若被主管機關發現後勒令暫停該機制,傳銷商可能領不到承諾的獎金;(2)若新增機制設計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其他條款(如收入主要來自介紹他人加入),可能涉及刑事吸金責任;(3)已經領到的獎金不會被追回(除非構成刑事不法),但未來相同計算方式之獎金可能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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