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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2026/05/24 約 4 分鐘 1,480 字

未成年人加入直銷的法律問題:契約效力、退費權與監護人責任

未滿 18 歲可以加入直銷嗎?簽下的契約是否有效?學生族群被招攬時應如何處理?本文整理《民法》行為能力規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保障,與監護人應有的應對方式。

本文目錄(21 段)

未成年人(未滿 18 歲)加入直銷之法律狀況與成年人不同。本文整理你應該知道的關鍵法律規定。

一、未成年人的契約能力

民法之 3 段劃分

《民法》第 12-13 條,自然人的契約能力分為 3 段:

年齡段法律分類契約效力
未滿 7 歲無行為能力人契約自始無效
7 歲以上未滿 18 歲限制行為能力人契約效力未定(需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
18 歲以上完全行為能力人契約有效

2023 年《民法》修正後,成年年齡由 20 歲下修為 18 歲——這代表:

  • 2023 年以前:未滿 20 歲為未成年人
  • 2023 年起:未滿 18 歲為未成年人

「效力未定」是什麼意思?

效力未定」並非「立即無效」。實務上:

  1. 未成年人簽下契約當下:契約處於懸而未決狀態
  2. 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 → 契約有效
  3. 法定代理人明確不予承認 → 契約自始無效
  4. 法定代理人不表態 + 公司逾期催告 → 視同拒絕承認 → 契約無效

依《民法》第 80 條,相對人(直銷公司)可催告法定代理人於 1 個月內承認;逾期未承認視為拒絕,契約無效。

二、未成年人加入直銷的常見情境

情境 1:高中生瞞著父母加入

法律處理

  • 父母(法定代理人)以**書面通知公司「不予承認」**該契約 → 契約無效
  • 公司應返還已收費用(不當得利返還)
  • 父母可協助子女處理庫存商品(依民法返還義務)

情境 2:大學生(18 歲以上)自行加入

法律處理

情境 3:未成年人被誘導購買商品(消費關係)

法律處理

  • 即使未簽參加契約,「購買商品」本身也是契約
  • 7-18 歲消費者所購買商品單純有利於本人(如生活必需品)→ 契約有效
  • 超過日常生活範圍(如 NT$ 30,000+ 之保健品禮盒)→ 需法定代理人承認,否則無效

情境 4:父母為未成年子女登記為直銷會員

法律處理

  • 由父母代理簽約 → 對父母本人有效(父母為簽約方)
  • 子女僅為會員名義持有人,並非契約當事人
  • 退費權、終止契約權由父母行使

三、法定代理人不予承認的書面範本

寄件人:[父母姓名]
身分:[未成年人姓名] 之法定代理人
地址:[通訊地址]
電話:[聯絡電話]

收件人:[公司全名]
地址:[公司登記地址]

主旨:依《民法》第 79 條 拒絕承認未成年人所為之契約

敬啟者:

茲查貴公司於 [契約日期] 與本人之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人姓名](民國 [年] 年 [月] 月 [日] 日生,
時年 [N] 歲)簽訂多層次傳銷參加契約(會員編號:
[xxxxxxxx])。

依《民法》第 13 條,[未成年人姓名] 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所為法律行為須經本人(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承認,始生效力。

本人未曾事前允許,亦不予事後承認。

依《民法》第 79 條規定,該契約對 [未成年人姓名] 不生效力。

特此通知,請貴公司:

1. 立即終止 [未成年人姓名] 之會員身份
2. 全額退還 [未成年人姓名] 已支付之費用,
   合計新臺幣 [金額] 元
3. 不得再向 [未成年人姓名] 進行任何形式之招攬、
   訊息聯繫或業務往來

退款銀行帳戶:
- 銀行:[銀行名稱]
- 帳號:[帳號]
- 戶名:[戶名]

如貴公司未於 30 日內回應並退費,本人將:
1. 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2. 向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處申訴
3. 必要時提起民事訴訟

此致

[公司全名]

寄件人:[父母姓名](簽名)
中華民國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寄送方式:以掛號信寄至公司登記地址,保留回執。

四、校園直銷招攬之禁止

教育部相關規定

教育部於 2003 年函示

各級學校(含大專校院)禁止直銷組織進入校園進行招攬,亦不得以「演講」、「就業說明」、「賺錢機會」、「兼差諮詢」等名義變相招攬。

各大學亦多訂有「校園商業活動管理辦法」,明定禁止多層次傳銷招攬

若學生在校園被招攬

  1. 不要簽任何文件
  2. 記錄招攬細節:招攬者姓名、所屬公司、地點、時間、有無校外人士
  3. 向學校學務處或輔導室通報
  4. 必要時向 公平會檢舉

五、學生族群被招攬的常見話術

未成年/學生族群常被以下話術吸引:

話術 1:「打工不如做直銷,收入翻倍」

  • 法律事實:學生族群之生活成本支出有限,反而對「業績囤貨」、「培訓費」、「活動費」等支出更敏感
  • 業界統計:73% 傳銷商月收入低於 NT$ 1,500,遠低於同年資打工收入

話術 2:「上學還可以兼著做」

  • 實務:成功之直銷商通常需投入 每週 30+ 小時——對學生而言可能影響學業
  • 建議:學生族群應以學業為優先,副業選擇打工、家教等收入確定之模式較合理

話術 3:「畢業後就有收入了」

  • 判斷方法:這個承諾有任何契約或書面保證嗎?通常沒有
  • 法律事實:直銷收入並無「畢業後保證」之機制,業績歸零從頭再來才是常態

話術 4:「我們公司專門培育學生創業家」

  • 判斷方法:「培育學生」是行銷話術,實質仍是招募下線
  • 建議:真正的學生創業培育有政府/學校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創業培訓計畫等正規管道

六、給家長與學校的提醒

家長

  1. 留意子女的時間與消費異常——突然頻繁外出參加「機會說明會」、購買「保健品禮盒
  2. 與子女溝通時避免指控——「你被騙了」會引起防衛;改用「讓我了解一下這個機會」較易開啟對話
  3. 保留法律行動權——即使子女已加入,法定代理人仍可拒絕承認契約

學校

  1. 加強學務宣導——將直銷招攬納入學生事務輔導項目
  2. 建立通報管道——讓學生有受到招攬時的求助窗口
  3. 與當地公平會分會聯繫——必要時請主管機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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